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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說一下擁有精靈前的我生活如何!
愛情:
愛情是我不再相信的東西, 因為我被渣男玩弄了5年的普通女生(如何玩弄.........離離合合一定有的, 自殺, 人工終止懷孕, 被當第三者, 負資產), 因為他, 我這了3年垃圾生活, 逢星期六去喝酒, 早上才回家, 每天上班下班, 跟朋友外出吃飯玩樂, 當時我覺得忘記他便好, 也決定不再跟香港人交往, 從此在網路上認識台灣男生!
工作:
只是賺錢還債, 本來的工作是沒壓力, 每天上班下班, 每月收入9千港, 扣除還債還有4千多, 反正夠玩便好了!
金錢:
就是欠債, 反正4年後便一條活龍, 管他的!
朋友:
酒肉朋友, 互相利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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